自“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两项行政许可及相关职能划转至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来,我中心依法有序开展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目前已累计检验相关车辆70余台。
检验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重点查验农机设备的外观是否擅自改变,并对发动机、传动系、制动系等关键部位进行运行状态与安全性检查。对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农机设备,及时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对检验不合格的设备,则向机主明确告知需维修的项目,待维修完毕并经复检达标后,方予通过。
此项工作的开展,标志着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后运行顺畅,为从源头加强农机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供了有效保障。